湘建办函[2011]32号
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建设局):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请报送2010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》(建质质函〔2011〕21号)要求,请你们对2010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,如实填报附件统计表格(在湖南建筑信息网http://www.hunanjz.com/下载),并加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,所填项目须附处罚决定书复印件。上述统计报表、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请以信件形式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厅建管处,统计报表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。
联系人:蒋 琳 联系电话:0731-82212254
邮 箱:jstjgc20@163.com
收信地址:长沙市解放中路8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10室。
附件:
1.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
2.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
3.2010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
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